国家林业局督导组赴嘉兴、宁波督查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1月6日-7日,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国家林业局2016年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督导组组长张希武率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保护司、森林公安局等部门人员,以及新华社、澎拜新闻、中国绿色时报记者等一行,赴我省嘉兴市海盐县、海宁市、宁波市督导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省林业厅副厅长王章明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实地检查了海宁市黄湾镇山场、农贸市场及餐馆,海盐县南北湖山场、浙江尼松食品有限公司雁鸭养殖场,宁波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听取了海宁市、海盐县政府,宁波市林业局、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的工作汇报。
在嘉兴,张希武对海宁市、海盐县开展“清网行动”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网行动”取得新成效。二是进一步抓好宣传,积极教育引导,提高广大公众的保护意识。三是进一步强化整改,严格责任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是进一步加强协作,推进部门联动,形成良好的工作配合机制。五是进一步强化打击,提升执法力度,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六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王章明要求,一要以督导来促进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再发动、再协调、再加强;二要建立强有力的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机制;三要建立林业、公安、工商、交通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四要建立巡查、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公众参与、考核问责等机制。做到鸟事无小事,鸟事不出事。
在宁波,张希武对宁波市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宁波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把它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抓经济发展,更抓生态保护,特别是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已成为宁波的一张亮丽名片,为鸟类平安迁徙、繁殖、越冬、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环境,为市民休闲、娱乐、科普提供了一个好去处。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横幅、警示牌等加强宣传,营造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氛围。通过抓湿地公园建设,为候鸟平安迁徙营造了很好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为全国树立了好的典型。对下步工作他也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领导,要努力做到常抓不懈,不能放松。二是加强宣传,宣传很重要,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宁波的文明水准与水平。三是加强巡查,要巡查全覆盖,不要出现盲点、空缺,保证不出问题。王章明要求,一要严格按照督导组提出要求落实到位;二要保护候鸟“清网行动”再落实、再部署、再行动;三要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四要多部门协调和配合,开展卓有成效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嘉兴、宁波两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通过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巡查排查,集中统一行动,精准严厉打击,督促各地积极开展“清网行动”各项工作,有效遏制沿海候鸟迁徙地区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蔓延态势,确保候鸟平安迁徙。据统计,“清网行动”开展至今,嘉兴市共出动巡查、执法人员3239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93人次,查处各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8起(刑事案件17起,行政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人,行政处罚1人,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96处,收缴野生鸟类1286只,清除捕鸟网581张。宁波市共出动人员427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15人次,查处各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7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林业行政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行政处罚4人,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53处,收缴野鸭100只、画眉鸟2只、猎捕野鸭的诱饵媒头鸭62只,捣毁猎捕鸟类的张网111张,烧毁猎棚64个,取得阶段性成效。(省野保站、嘉兴市林业局、宁波市林业局、海宁市农经局、海盐县农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