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旅发委文明创建再获殊荣

12.04.2018  03:54
4月4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大会,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中作出积极贡献受到表彰,其中宁波市旅发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中国国旅(宁波)国际旅行社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全市旅游系统有4人被授予个人三等功,16人受嘉奖。 近年来,宁波市旅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旅游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引导全行业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组织全行业积极参与第五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宣传和贯彻《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和“优质服务、诚信为本”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旅游志愿者服务。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旅游环境,让“文明”与“美景”一路相伴。 市旅发委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行业自律、教育培训、主题宣传和示范引领等措施,不断强化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责任和文明意识,不断引导提升游客的文明素质,不断打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为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和创建第五轮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努力。紧抓机制完善和宣传引导,把文明创建融入旅游行业发展之中,营造争创文明城市和文明旅游氛围;紧抓行业规范和品质提升,不断提升全行业服务品质和文明水平;紧抓队伍建设和诚信建设,树立全市旅游行业文明形象;紧抓志愿服务,不断推进旅游志愿服务常态化,努力奉献社会。几年来,在全行业中培育和树立了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全国旅游志愿服务“先锋组织”和“示范基地”、全国金牌(优秀)导游、中国好导游、中国好游客等先进典型,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 宁波市旅发委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攀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波“1+3+N”旅游综合治理体系为游客出游“护航
近日,宁波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旅游局
舟山市部署2018年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
4月8日下午,舟山市召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2017年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了目标任务。根据2018年舟山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行动计划,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接待境内外游客6200万人次,力争6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900亿元。游客人均逗留时间超过2天,人均消费突破1600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8.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