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属国资国企:2016年有45名从业人员被处理

15.02.2017  16:36

    2016年,驻宁波市国资委纪检组和市属国企纪委正确定位,深化“三转”,聚集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我市国资国企发展改革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年,驻宁波市国资委纪检组和市属国企纪委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谈话247人(次),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1人(次),协助安排领导人员述职述廉84人(次),有力督促了市属国资国企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两岗两责”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突出问题及早发现。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突出国企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督检查。全年,驻宁波市国资委纪检组和市属国企纪委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明查暗访专项行动48次,检查企业171户(次),出动人员近200人(次),通报曝光7人(起),并及时对发现的20余个问题作出责令整改等处理。

    严格案件线索核查。驻宁波市国资委纪检组和市属国企纪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件受理、呈报等制度,对巡视和审计、监事会等移送的问题线索实施编号登记管理,进一步明确自办、交办、转办等环节责任,并加大交(转)办件的督促催办和核查结果审核的力度,提升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全年,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核查问题线索50余件,核查率100%。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零容忍”,对驻宁波市国资委纪检组和市属国企纪委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宁波市国资党工委和市属国企及时回应。全年,宁波市属国资国企领域有45名违规纪违纪从业人员被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7人,单一实施降薪(扣薪)处理17人,较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