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启动基层作风巡察
08.04.2018 12:5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3月,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完成首轮基层作风巡察,全力构建二级巡察机制,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期间对该区莼湖区域中小学等6家单位进行了巡察,发放民主测评表309份,个别谈话74人次,巡察情况将于近期反馈巡察对象。
一是坚持“三项原则”,强化方向引领。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重点巡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重点校”、“重点人”、“重点事”,计划5年内完成全区学校(单位)作风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查纠并举原则。聚焦基层作风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热点问题等,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处置违纪人员。坚持双巡联动、点面结合原则。注重基层作风巡察与区委巡察相结合、查纠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相结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双巡联动的巡察监督网。
二是明确“两大范围”,确保全面覆盖。明确巡察对象为学校党组织、行政班子及成员,教育局直属单位班子及成员。明确巡察内容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党员教师工作态度及服务意识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其他要求了解掌握的情况七个方面。
三是细分“五个环节”,推动以巡促改。基层作风巡察分为巡察准备、进点巡察、情况报告、移交处置、反馈整改五个环节。巡察准备须明确巡察对象、重点,建立巡察组,并告知巡察时间、内容和方式等。进点巡察以问题为导向,安排动员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账册资料查看、现场资料查看等,时长为3~5个工作日。情况报告即巡察情况须及时报告教育局党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移交处置是将问题分类,分别处以移交纪检监察组织、谈话、诫勉促整改、建章立制堵源头等处理。反馈整改要求巡察对象根据反馈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8.04.2018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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