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一年攻坚,两年完成”
3月7日上午,宁波市政府举行《宁波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樊献鹏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樊献鹏介绍,我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加上我市地处东南沿海,每年都要受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侵袭,以及山区不合理工程活动等影响,地质灾害多发、易发。主要分布在奉化、宁海、象山、余姚、慈溪、海曙等西部山区。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统领,以落实每个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抓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有效防御了菲特、海葵、灿鸿等强台风侵袭,成功避险23起,实现了地质灾害 “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目前全市还有140处/1573户威胁常住人口地质灾害点,其中崩塌36处、滑坡64处、泥石流40处。
按照“一年攻坚、两年完成”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宁波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将治理任务列入今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并作为市政府“治危拆违攻坚战”子行动。今年要全面启动现有140处、1573户(主要分布在余姚、宁海、奉化)威胁常住人口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其中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的80处、800户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他跨年度的治理项目,要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的主要方式有:
“搬”——避让搬迁为主:安置的主要方式是异地迁建,鼓励货币化补助安置、公租房安置等形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治”——工程治理为辅:对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危险程度低、群众搬迁意愿不强的隐患点,可实行工程治理的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防”——监测预警为补:对群众不愿搬、工程治理条件又不适合的个别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巡查,实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情况。推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有条件的全部安装自动化监测仪器。若出现稳定性变差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加强防治措施或调整治理方式。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治理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强化发动宣传。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利害分析,引导群众“要我搬”转为“我要搬”。二是强化因点施策。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不同的特点,综合治理必须摸清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做到分类施策,“宜搬则搬、宜治则治、宜防则防”。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对区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国土、发改、财政、规划、住建、交通、水利、旅游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四是强化政策保障。目前,市级财政已经落实了4000余万元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2500万元工程治理补助资金已经切块下达给各区县(市)。为了使搬迁群众能搬得出去、住得安心、富得起来,地方各级政府将加大搬迁群众培训、就业、入学等扶持力度。五是强化防灾意识。各级政府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提高群众识灾、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