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强住建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05.02.2015 19:44
本文来源: 档案局
《通知》要求各住建部门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强化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档案工作,重视照片、声像等记录城市面貌及变化的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保管,确保住房城乡建设档案应归尽归。要深入实施城市记忆工程建设,切实发挥住房城乡建设档案服务城市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在3年内完成存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5年内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并搭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服务水平。
为整体提升住建系统档案工作管理水平,《通知》还要求各住建部门和委属单位全面开展档案管理达标活动,各单位要在三年内全部完成档案管理达标任务,其中,市住建委达到省级标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委属单位达到市一级水平。
作者:宁波市档案局 高顺艳
本文来源: 档案局
05.02.2015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