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拧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

09.01.2017  18:32

宁波大学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起以“述职、巡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完善下属党委书记例会制度,拧紧学校—学院—支部三级党组织责任链条,强化每一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

建立逐级述职制度。宁波大学已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逐级述职制度。学校党委书记向省委、市委述职或报告履职情况。下属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2016年12月12日,18位下属党委书记向党委现场述职,6个下属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述职结果直接进入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专项考核计分体系,并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挂钩。学校党委决定,自2017年起,启动党支部书记向下属党委述职的试点工作。

建立逐级巡查制度。宁波大学设立了校内党建工作分层分级自查巡查制度,主动查补基层党建短板。由学校党委对下属党组织进行巡查,2016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合并进行,学校党委组成5个巡查组对26个下属党委进行党建工作巡查工作,做出明确的诊断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学校党委将视整改情况,适时回访检查。下属党委对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两学一做”与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建立逐级考评制度。宁波大学党委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纳入学院考核系统,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下属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开展星级组织评定,2016年底,全面实行党支部星级评定。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锋领指数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