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启动出租车行业改革明年1月1日起取消有偿使用费

30.12.2015  01:56
  12月24日,记者从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宁波取消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每车每月可减负800多元,同时鼓励出租汽车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考核奖,出租汽车司机将减轻不少负担,而乘客也能享有更优质的出租汽车服务。
  那么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到底透露出哪些改革信号呢?宁波运管部门解读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5个问题,让我们来对宁波出租车行业改革一探究竟。
  1、此次宁波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最大的亮点是什么?和其他改革地市有什么不同?
  解读: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同时,出租汽车营运权实行有限期使用,最长不超过8年,并不得非法转让,建立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
  早几年,宁波就实施了出租汽车公司化改造,所以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引导规模化经营。传统出租汽车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形成若干家规模化、集团化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专业管理和运营服务水平,这也有利于出租车企业降低综合成本,探索多元化经营,比如广告收入等。
  2、出租汽车企业或司机到底能减负多少?
  解读:宁波现有出租汽车6422辆,出租汽车企业50余家,在岗从业人员约1.5万人。此次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折合到每辆车上大概每月减免约800元的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每辆车每年1万元的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就不收了,但落实到具体驾驶员身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行业协会的倡导下,企业将建立考核激励办法,服务质量优秀的驾驶员可以获得承包费减免或者返还,这也能进一步搅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活水,让司机更少负担,而更加专注于服务质量的提升。
  3、宁波出租汽车运价怎样完善?
  解读:2009年起,宁波出租汽车价格实行3.5公里起步价10元,和全国各大计划单列市基本持平,低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到目前价格基本没变过。
  目前,考虑到人工等综合成本的上涨,宁波市发改委和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经过实际论证,将对出租汽车基础运价进行完善,同时取消车用气补贴,放开天然气价格,建立气运价格联动机制,据悉价格可能略有上涨。
  4、乘客将会享受到什么好处?
  解读: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满足了部分人群个性化的出行需求,所以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也是软实力的体现。我们设立服务质量考核奖,为的就是提升服务质量,让乘客更舒适、便利出行。
  同时,“十三五”期间,我们计划适当增加出租车传统运力,进一步完善宁波“四车一体”公共交通体系,为宁波成为综合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助力,争取到2018年,宁波市民出行每300到500米就有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可以选择,方便乘客出行。
  5、如何处理出租车和专车之间的关系?
  解读:我们按照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运输服务,具体准入条件另行制定。
  至于两者的关系,我们希望经过两者的融合、错位经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出行便利。
  目前,国家正在对网络租约车出台管理办法,而宁波也十分关注网络租约车的规范,但规范并不等于扼杀,我们在关注为老百姓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也更关注乘客出行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更加规范、有效地引导网络租约车的发展是趋势。我们希望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政府管理部门的有效引导、广大乘客的热心监督,促进公共交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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