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新规 乡镇图书馆 藏书须万册

22.09.2016  19:04

  从9月22日开始,《宁波市乡镇(街道)图书馆建设与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乡镇(街道)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地方标准规范。

  宁波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起步较早,2012年已实现乡镇(街道)图书馆全覆盖。通过“一卡通”工程,各分馆还可共享全市500多万图书资源和海量数字资源。

  该规范由宁波市图书馆、华东师范大学、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从资源保障、运营管理、服务提供、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图书馆提出统一的建设规范和绩效评估尺度。《规范》明确,乡镇(街道)图书馆舍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阅览座位不少于30个。图书馆藏书量不少于1万册,馆藏图书50%以上应是近5年内出版,且人均占有藏书不少于1册,人均年增藏书不少于0.0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