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入列全国“海绵城市”试点 获财政专项补助
17个参选城市中名列第三;今后三年,每年获中央财政4亿专项资金补助
试点区为慈城-姚江片区;小区、道路、公园、水系都将各有建设新标准
一遇暴雨就成了“汪洋泽国”,这是不少城市的痛。
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设想:如果城市像海绵,涝时吸水,旱时“吐”水,会怎样?
4月22日,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组织的2016年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竞争性评审答辩会上,宁波市以88.29分的成绩在参加评审答辩的17个城市中胜出,名列第3,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成功,今后三年,宁波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4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在降水量多又缺水的宁波
建设“海绵城市”很有意义
什么叫“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释水的城市。
宁波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较为充沛,但存在汛期降雨量集中的现象,4~9月降雨量就占全年的70%,汛期易产生洪涝等灾害。2013年的台风“菲特”,就造成全市137.5万人受灾。
另一方面,降水量虽然貌似充沛,宁波却属于实打实的水资源短缺地区,多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浙江省人均水平的60%,全国人均的55%。根据《宁波市水资源公告》,2014年宁波污水处理回用量及雨水利用量为0.32亿立方米,只占全市供水量的1.4%。
也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对宁波这样降水量充沛,却又资源型、水质型缺水的城市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其实,在今年的宁波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就提出了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提案议案。目前宁波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也已取得一定成效:
比如,江北慈城新区建成海绵道路、“下沉式”绿化带,中心排涝湖,对雨水径流污染进行净化回收利用;东部新城生态走廊综合了地形、水文和植被等特点,构建了一条长约3.3公里的“水体过滤器”,形成了可持续的生态基质。
试点区域为慈城-姚江片区
总投资60.42亿元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于4月15日组织专家对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城市的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宁波等17个城市参加了这次竞争性评审。
这次宁波申报的试点区域为慈城-姚江片区,该片区面积30.95平方公里。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4.7毫米。排水管渠系统标准达到3至5年重现期,内涝防治标准不低于50年,防洪、防潮标准100年,河网水系水环境质量不低于四类标准。试点区域确定了海绵型建筑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水系与生态修复、防洪排涝以及能力建设项目共6大类171项,总投资60.42亿元。
试点区域内的项目投资与建设,除了部分纯商业开发和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传统建设模式之外,其余将均采用整体流域打包和PPP模式进行建设,共计投资43.3亿元,占海绵城市总投资的71.67%,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项目面积占试点区总面积的比例超过60%。
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宁波将通过“绿-灰”结合、“地上-地下”结合、“渗蓄-净化-利用-排放”结合,综合实现“水生态良好、水环境改善、水资源丰富、水安全保障及水文化鲜明”的多重目标。到2020年,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本文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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