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

10.02.2020  08:24

  中新网浙江新闻2月8日电(见习记者 李典)“涉疫情防控犯罪的行为,我们均依法予以从重从严处罚。”8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疫情发布会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卫华如是说。

  发布会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若干意见》。

  据孙卫华介绍,根据涉疫情防控犯罪特点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宁波将对危害后果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11类犯罪情形作为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重点,“包括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侵害医护人员、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情况。”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巧森表示,宁波检察机关亦将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针对危害疫情防控的19类犯罪行为,予以从重打击。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们将严格落实今日出台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助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吴巧森说。

  据了解,截至2月7日,宁波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1例,已有13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目前,该市共有140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335名密切接触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