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大举措力促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提升

08.12.2015  18:37

宁波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浙教学〔2015〕98号)等文件,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举措。2014年12月,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提出以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为抓手,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到2017年引领1万名大学生创业、创业比例力争达到5%。2015年,市教育局制发了《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大学生主动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决定设立宁波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扶持资金,并通过推进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体系、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六大举措,力争到2017年,全市建成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成30门创新创业精品课程,基本建成面向不同层次、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体系;建成一批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形成一支200人左右、专兼职结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组建大学生创业团队300个,注册成立公司500家。

二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创新、创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分别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市教育局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工程学院合作成立“宁波市东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市教育局与国泰安、宁波大红鹰学院合作共建“宁波市国泰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募集2000万元设立“校友创投基金”,专项用于校内外校友和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15年10月最新发布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显示,根据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北京麦可思(MyCOS)公司采集和分析数据,宁波高校2010届、2011届和2012届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后的自主创业比例,大幅高于全国高校同届毕业生平均水平(宁波本科生自主创业比例分别为2.6%、2.8%、2.9%,全国为0.9%、1.0%、1.2%;宁波高职生自主创业的比例分别为4.5%、4.5%、3.8%,全国为2.2%、2.2%、2.9%)。且宁波高校毕业生的“机会型创业”的比例占到了90%左右,因为找不到工作而开展的“生存型创业”的比例只有10%左右。

三是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鼓励高校、职校广大师生发挥智力和技能优势进行创新创业,提升高校科技服务能力。启动了南高教园区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园建设并初见成效,已入驻科技企业21家,入驻创业团队17个,整体入驻率达52.28%。2014年在甬高校科研经费超过4.9亿元,是2005年(1.7亿元)的2.9倍;宁波大学成为我省继浙江大学之后,第二个囊括代表国家最高科技水平三大奖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高校,并入围中国大陆高校创新创业百强榜。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两项科研项目分别在2013年、2015年浙江省技术成果拍卖交易会丽水会场、宁波会场拍出最高价400万元和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