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每年投入1.49亿元引才聚智

31.01.2015  12:35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但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依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的“瓶颈”制约。记者从自治区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日前出台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自2015年起自治区将每年投入1.49亿元专项资金,依托产业布局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从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力度、构建科学评价机制等入手,破解这一困局。根据《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推动人才与产业和技术融合发展,遵循人才随着产业走的规律,重点围绕11个工业主导产业、13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发展需求,到2020年开发建设200个左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100个左右科技创新团队,建设25个左右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面,由个体引进向“个体+团队”转变、引进范围向海外延伸、更加重视宁夏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团队给予最高达3000万元经费支持。
  为让企业真正成为人才亲睐的“梧桐树”,《意见》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对企业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显著、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科技创新平台,将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校企互动,全面推行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相互之间联合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养企业,分别按每人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对引进创新型人才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生产成本核算。
  《意见》还为基层人才的“冒尖”畅通了渠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将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学校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转业技术职务。同时,构建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在产业和民生等重点领域实行“凡晋必下”制度,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有在县级以下对口专业岗位服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引进的国外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没有职称的,可设置特聘岗位予以解决;对引进的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职称等级、任职年限限制,根据其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增加基层一线中高级职称比例,对长期在县级以下单位工作,技术能力过硬、业绩贡献突出、人品口碑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乡镇以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对论文、外语、计算机可不作硬性要求,重点考评其实践能力、科技成果和履职情况。
  此外,《意见》还鼓励在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且经批准的前提下在职创业。允许事业单位技术人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兼职兼薪、多点执业,兼职期间在原单位工资调整、职称评审等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