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林业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景宁县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切实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明确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申请信息公开具体流程,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根据景宁县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方案。
二是强化重点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林业政策、民生保障、林业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准确对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对外公布,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监督。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载体建设。以“景宁林业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同时加强政府网站、省市林业信息网、政府官方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向外界宣传景宁林业动态,提供信息交流渠道。发布各种法规、规章、政策,公开各类办事程序,提供监督手段。2014年在景宁林业信息网增加了“阳光公益林”栏目,及时公布公益林建设政策文件,公示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公众了解景宁林业各项业务、职能、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广泛的公益信息服务。上半年,累计公开信息149条,发布公文30件,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四是配合上级要求,加强督查落实。平时做好政府网站上公开工作常态化外;严格执行季报制度,及时向县政府办和档案局报送信息公开登记表、交接文据和所公开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及时形成并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各自履行其职,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适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截止2015年6月,景宁县林业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事件。(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