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出台“文化新十条”推进畲族文化总部建设
近日,景宁县出台了《关于实施“文化引领” 建设“文化高地”推动文化发展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若干意见》(“文化新十条”),通过坚持以畲乡文化为引领,汇聚文化共识,全面推进文化与产业、文化与事业、文化与社会发展的高度融合,加强“文化高地”制度设计和平台建设,以努力推动景宁文化发展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
“文化新十条”包含文化发展目标、实施文化精神凝聚、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文化总部建设、加大精品培育力度、强化文化元素运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服务能力、强化文化要素保障等十个方面内容。倡导“纯朴厚道、坚韧不拔、兼收并蓄、敢闯天下”的畲乡忠勇精神,明确了该县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的专项资金确保公共文化发展,制定实施畲族文化总部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总部建设“八大工程”等。“文化新十条”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文化在推进“中国畲乡、小县名城”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实现文化引领发展新格局,谋就畲乡科学发展新路径,建设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文化高地”规划了蓝图。
近年来,景宁县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该县提出的“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指示要求,特别是习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期间提出的“畲族文化是浙江的一个宝”要求景宁,创新有为,奋发进取。景宁县紧紧围绕“文化名县“战略背景下积极开拓“文化引领、文化自治、文化普惠“工作格局,通过加快改革要动力、加大创新促发展,加强普惠优民生等有效举措,打造“全国畲族文化总部”全力推动文化项目化、有形化和精品化,在公共文化建设、畲族文化弘扬、文化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自2011年以来,该县共新建民族文化场所面积106931.67平方米,累计投入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资金3亿元,全县有各类文体团队559支、人数14062人,每年群众自发组织演出350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