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举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签约仪式
立下承诺,践行公约,做一名合格的中职学生“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志存高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9月12日下午,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在运动场举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签约仪式,近2000名新生在宣读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立下承诺,并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学院副院长汪泽建、各军训营营长参加签约仪式。
学院举行公约签约仪式,号召广大同学要自觉参与、主动融入、主动践行行为公约,这是全面提高学院师生的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的一件大事。“教育部9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公约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新学期开学主题教育内容之一”,学生处处长叶智勇说,根据教育部规定同时结合学院正在开展的军训,将签订公约融入到新生入学教育当中,有利于引导新生早日融入新环境,更好的开展德育教育。
俗话说:“观其行而知其言,闻其言而知其人”,中职学生是《共约》的立约主体,又是《共约》的践约主体。参加签约仪式的新生们纷纷表示,他们要认真地学习熟记公约,深入理解公约的内涵,自觉遵守主动践行公约,自觉地抵制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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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文本是在广泛发动中职学生、教师参与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公约共8条,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涵括德、智、体、美、劳、心理健康等方面。突出了中职学生群体的特点和职业教育特色,是针对中职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公约是中职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约定,是对《中小学学生守则》的补充,对中职学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公约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新学期开学主题教育内容之一,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共同签署、督促指导践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