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文件 |
浙水干校〔2016〕35号 |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关于举办第二期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行政 审批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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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总站,厅直属有关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水利行业相关人员了解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内容和程序,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校定于10月31日-11月3日举办“第二期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利建设分管领导、建设处(科)负责人1人。 2.重大(重点)水利项目法人或技术负责人1人。 3.水利投融资平台负责人1人。 参加过第一期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的学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重大水利项目审批前期工作重点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国家层面水利投融资改革方向与政策要求、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经验交流、水库移民专题前期工作程序及政策支持、项目用地审批程序及政策支持、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程序及关注重点、项目环评专题审批程序及关注重点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31日至11月3日,10月31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登陆网址www.zjslgx.cn/bm,点击链接“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首先在首页“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所要参加的培训班,进入报名界面后,输入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及有关信息,完成报名。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及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2.培训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参加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由省水利厅核发继续教育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未持有岗位管理手册的人员,请在报到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近年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各1张。 六、联系方式 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石彦军,0571-83863012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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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2016年10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