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
2014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全市各中小学校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15学年第一学期,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至2016年1月31日结束,2月1日起放寒假。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6年2月23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
根据国务院国发明电〔2015〕1号通知,2015年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9月6日(星期日)上课。2015年秋假时间安排3天,具体要求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寒假及秋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普通高中学校探索实施学段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44号)精神,我市普通高中从2015学年开始试行学段制(两学期四学段)。结合杭州已实施多年的春秋假制度,主城区普通高中学生的春秋假统一安排在两次学考后,今年秋假时间为11月2日至4日,在此期间学校不安排上课。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四县(市)可参照主城区做法执行,也可根据各地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气候因素以及群众认可程度,按照省厅规定的学生假期累计天数不得少于现全年假期安排天数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规划和安排实施学段制。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暑假工作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的组织安排、学生的学业和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总结评比等工作。要及时与家长、社区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和社区的支持配合。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和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升学指导或就业推荐和新生报到及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三)组织好教师学习培训。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学校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确保专业发展培训取得成效。
(四)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假期休息和有关管理工作。各校要认真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78号)的明确规定,除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可集中进行不超过两周的文化课补习外,各学校假期不得组织任何其他年级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假期学校可合理安排累计不超过5天的学生回校日活动,用于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假期作业检查点评等。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学生专业实习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学校可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并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和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精心安排和组织好新疆班学生假期回疆往返及新生接收等各项工作。
(五)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各校要结合抗日战争及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历史契机,积极组织开展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好“红色足迹寻访”等研学旅行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演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活动和第二届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者服务、“第二课堂”、“阳光体育”等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控烟禁烟、五水共治等宣传普及活动,倡导学生践行垃圾分类、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低碳环保理念,要教育和引导好学生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
(六)高度重视师生和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饮食卫生及外出活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的各项措施,放假前各校要对校内治安、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做好对暑期滞留在校内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防暑降温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区学校一般不组织离开杭州市区的学生夏令营等集体活动,中职学校要落实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各校要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落实防汛、抗台的各项措施,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准备工作。要做好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村)居民和学生开放工作,并根据社区居民的要求,在社区机构的协调下,适当调整暑假场地开放时间。假期要安排好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直属学校暑假值班安排表于7月4日前报我局安全保卫处。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生重大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提前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报到缴费要严格按规定规范收费。下学期开学初,我局将对直属学校和部分初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调研。
(八)暑假我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将另行通知,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