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浙江论坛”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

16.05.2017  16:12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12日下午,省林业厅举办了“森林浙江论坛”专题讲座,由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吴晓平详细解读国务院《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部分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省林科院、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质检站中层以上干部120余人参加专题学习。

  报告会上,吴晓平同志作为83号文件的起草人之一,从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精神和浙江的成功做法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通过我省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具体实例分析,充分说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构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了国务院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坚定了在林业改革实践中勇立潮头,当先锋、作表率、展风采、树标杆的决心。纷纷表示要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到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为不断推进森林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厅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