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精神 激发奋进力量
10月20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隆重举行“财税担当 榜样力量”先进事迹宣讲会,以别开生面的方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系统树立学习榜样,激发比学赶超的热情。8位宣讲者用生动朴实的语言、真挚朴素的情感,讲述了财税系统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他们中既有勇担使命、一往无前的好党员,也有勇战病魔、全心扑在工作上的好干部;既有锐意进取、引领创新的改革者,也有爱岗敬业、默默耕耘的“老黄牛”;既有潜心钻研、敢闯敢干的业务骨干,也有淡泊名利、乐于助人的公益达人。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地税局局长徐宇宁参加宣讲会,充分肯定了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他指出,财税事业发展离不开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财税干部队伍,离不开财税核心价值理念的引领和支撑,离不开财税文化迸发出来的强大感召力和凝聚力。从这些先进典型身上,看到了新时期的财税职业精神,看到了优秀团队背后的优质基因,即严谨、坚守、创新、奉献。
一是严谨。 财税工作直接和资金打交道,来不得丝毫马虎和半点差错。在财税人的字典里,永远没有“大约”“大概”“毛估估”“差不多”这些模凌两可的字眼,有的是严谨细致、精准精确、分毫不差。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严谨,才能收好、管好上万亿的财政资金,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纳税人放心、让社会公众放心。
二是坚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财税干部不忘初心,具体表现为对职业精神的不懈追求和对职业道德的执着坚守上。坚守公共财政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更多的可用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兜牢民生底线;坚守财政原则,该花的钱一定要花,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该说“不”的时候坚决说“不”,当好“守门员”和“清道夫”。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守,财税法治精神才得以彰显,更多的财政资金才能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创新。 创新是财税工作的主旋律,也是浙江财税干部的“金名片”和亮丽的“底色”。这些年,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理念、制度、工作等层面不断创新,探索出了“省管县”、“三个子”、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互联网+税务”、“亩产税收”等具有浙江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创新,财税工作才常做常新,为全国财税改革贡献了越来越多的浙江素材、浙江实践和浙江经验。
四是奉献。 财税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财税干部务实、低调、奉献的品质。有的干部几十年如一日,从事着平凡而又枯燥的工作,但把每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把每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有的干部经常加班加点,为了财税事业,牺牲了不少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没有半点怨言;有的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但也经常遭到误解,默默忍受了不少委屈。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奉献,财税正能量才能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汇聚起推动财税事业健康发展的磅礴力量。
徐宇宁厅长强调,全省财政地税干部职工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树先进、学先进、当先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向先进看齐、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牢记职责、爱岗敬业,始终保持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始终保持乐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牢记规矩、恪守底线,始终保持清廉自律的道德情操;学习他们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勇挑重担的铁军意志。
徐宇宁厅长指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吹响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号角,全省财政地税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用扬鞭自奋蹄,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浙江财税的智慧和力量。他对全省财政地税干部职工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志存高远,弘扬家国情怀。 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增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自觉将个人梦融入财税梦、中国梦,切实肩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为国收好税、为民理好财,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
二是专业敬业,倡导工匠精神。 财税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必须如工匠般专注专业、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要在应对繁杂的日常性事务的同时,沉下心来刻苦钻研业务,将专业本领作为自己的吃饭功夫,多一份隐忍和坚守,少一份浮躁和松懈,争做财税领域的顶尖工匠和业务权威。
三是民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财税工作,想问题、定政策、排预算,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体现鲜明的民生导向,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着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当好“店小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
四是干净干事,守牢廉政底线。 干净干事既是财税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履行好财税职责的底线要求。要倍加珍惜自己的荣誉和职业名声,常怀感恩之心,在廉政、作风等方面从严要求自己,算好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和法纪账,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负责,对事业和家庭负责,守住廉政底线,不做因小失大的糊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