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浙江消费者信心指数运行情况分析
省统计局开展的浙江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显示,一季度,浙江居民就业信心、收入信心和消费意愿有所下降,消费者信心指数依然处于“乐观”区间。
一、消费者信心指数处于“乐观”区间
受年底消费热潮减退和物价房价攀升的影响,一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ICC)有所回落,为106.9,比去年四季度回落5.17点,但仍运行于“乐观”区间。其中,反映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生活评价的消费者满意指数为103.84,比去年四季度下降5.73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经济生活预期的消费者预期指数为108.95,比去年四季度下降4.80点。(见图1)
从地区看,11个市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全部运行于“乐观”区间。其中,湖州和丽水市消费者信心指数相对较高,分别为116.72和112.11,均突破110点;温州、衢州、金华、绍兴、舟山和台州市消费者信心指数相对偏低,分别为100.47、102.27、102.64、105.76、106.02和106.85,均低于全省平均指数(见图2)。
从城乡看,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略高于城镇消费者,分别为106.97和106.87,均运行于“乐观”区间。其中,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26点,城镇消费者信心指数比去年四季度下降6.44点,波动幅度较大,城乡消费者信心差距缩小。
主力消费人群的信心指数回落,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17点、4.95点和5.06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4.75点和5.05点。
二、影响一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变动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就业信心回落,满意与预期指数下降
由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又正值毕业季,大量应届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压力。一季度消费者就业信心指数为105.82,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65点。其中,就业满意指数为103.95,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86点,就业预期指数为107.06,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51点。
主力消费人群就业信心下降,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年龄段人群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2.82点、3.47点和3.66点;全职工作人群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23点和7.33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4.03点和3.07点。
从就业形势被看好的行业来看,选择“IT、通信和互联网业”的比例为43.36%,选择“教育培训”的比例为34.08%,选择“住宿餐饮业”的比例为28.18%,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为26.26%。相对而言,“批发零售业”、“加工制造业”和“房地产建筑业”的就业形势不被看好,选择比例分别为8.80%、10.68%和11.46%。
(二)收入信心趋弱,城乡差距缩小
一季度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为109.37,比去年四季度下降6.43,位于“乐观”区间。其中,反映消费者对当前收入状况评价的收入满意指数为107.17,比去年四季度下降6.95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状况预期的收入预期指数为110.84,比去年四季度下降6.09点。从我省收入信心指数走势看,总体运行于“乐观”区间,但在当前经济减速换挡的背景下,居民收入增速放缓,CPI持续上涨,全省消费者收入信心有所下降。
主力消费人群的收入信心明显下降,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3.86点、6.78点和6.78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5.94点和4.86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8.56点和3.25点,城乡居民信心差距缩小。
(三)消费意愿较低
一季度消费者消费意愿指数为100.39,比去年四季度下降6.39点,其中,认为当前购买所需物品(房地产除外)的时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消费者占52.1%,比去年四季度下降4.46个百分点。
主力消费人群的消费意愿较低。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消费意愿均从“乐观”区间跌入“悲观”区间,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1.84点、5.62点和10.47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消费意愿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5.87点和0.60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意愿指数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7.75点和4.34点。
三、值得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通胀预期继续走高
一季度,对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持“上升”预期的消费者比例为46.7%,持“基本不变”预期的比例为41.8%,持“下降”预期的比例为10.2%,另有1.3%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其中,看涨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的消费者比例比去年四季度上升2.66个百分点,消费者通胀预期继续走高。
主力消费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普遍升高,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去年四季度提高0.96、3.68和4.12个百分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去年四季度提高2.52和2.43个百分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去年四季度提高1.90和3.80个百分点。
(二)购房意愿有所回落
今年2月国家关于商品房交易环节税费新政落地,房地产市场回暖,同时部分地方也出现了房价小幅上涨的趋势,消费者的购房意愿逐渐回落。一季度,认为目前购买房产的时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消费者比例达35.6%,比去年四季度下降2.42个百分点。主力消费人群的购房意愿下降,其中,31-40岁和41-50岁人群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2.84和5.32个百分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下降2.24和4.21个百分点。分地区看,湖州、宁波和绍兴市的消费者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较高,分别为43.25%、41.5%和40.75%。
从购房需求来看,改善住房条件成为我省消费者购房的主要原因,占有购房意向消费者比例的36.02%,其次是为子女或者父母置业和本地无房的刚需购房者,比例分别为28.59%和21.33%,另有7.74%的购房者是以投资为目的。
四、对策建议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关联度高、敏感性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楼市回暖房价上涨时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调控的主体责任,推行灵活适度的金融政策,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自我融资、自我担保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同时增加有效供给,改善住房体系结构,增加中小套型的供应数量,特别是搞好保障性住房供应建设,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积极引导创新创业
在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大、就业前景不被看好的情况下,应引导鼓励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新模式的作用,推出新的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机制。做好社保接续和就业服务工作,与市场需求对接,减少结构性失业。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有效地帮助自身条件相对弱势的求职者提高职业素质,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为百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民调中心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