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浙江低收入农户收入稳步增长

06.05.2015  18:14

     

  2015年是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扶贫开发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淳安等26个县集体摘掉“欠发达县”帽子,并推进26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全省低收入农户增收明显,扶贫成效显著。现对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的收支情况作简要分析。 

  一、低收入农户收支特征 

  据扶贫统计监测,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收入为27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增幅高于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6个百分点。其中,以29县(原26个欠发达县及金华婺城、兰溪和台州黄岩)推算,人均现金收入为2746元,增长15.8%;以26县推算,人均现金收入为2759元,增长16.0%。主要有以下特点: 

   1. 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按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和家庭非经营现金收入分类,全省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比例由上年的41.2:19.6:39.2变化为42.1:18.2:39.7,工资性收入提高0.9个百分点,非家庭经营现金收入提高0.5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下降1.4个百分点。 

   2. 工资性收入来源主要以乡镇地域内为主。 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工资性收入1161元,增长18.1%,增幅高于人均现金收入2.4个百分点,占人均现金收入的42.1%,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的工资性收入主要以本乡镇地域内为主,人均为797元,增长20.5%,占工资性收入的68.6%,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3.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速趋缓。 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503元,增长7.3%,增幅低于人均现金收入8.4个百分点,占人均现金收入的18.2%,占比比上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来自家庭经营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287元,下降2.8%,其中,经营农业的现金收入下降7.9%。 

   4. 非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仍以转移性收入为主。 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家庭非经营现金收入(即,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1097元,增长17.4%,增幅高于人均现金收入1.7个百分点,占人均现金收入比重39.7%,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45元,增长26.9%,占非家庭经营收入的4.1%;人均转移性收入1052元,占非家庭经营收入的95.9%,增长17.0%。 

   5. 生活消费支出以刚性消费为主。 一季度,低收入农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2元,增长15.8%。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747元,增长17.9%;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48元,增长24.5%;衣着消费支出203元,增长39.4%。低收入农户生活消费支出仍以食品、居住、医疗等刚性消费为主,三者共占生活消费支出的71.9%。 

  二、几点建议 

   1.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扶持力度。 从全省一季度数据看,生猪季末存栏和一季度出栏肉猪数量,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7.7%和15.1%,且生猪养殖严重亏损现象仍未根本改观,  家禽养殖存栏和出栏数量继续下降,可见农业经营转型的阵痛效应仍在持续。  对此,各地应在实施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同时,把握好农业产业经营转型升级机遇,加大扶持和投入,引导抱团经营、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提升来料加工业水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发旅游农家乐、支持发展“民宿”经济,以及适当补贴等方式,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从而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以消除一些措施的短期负效应。 

   2. 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补助力度。 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农户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41.4%,比上年同期(40.7%)提高0.7个百分点;生活消费支出中用于医疗消费支出人均为301元,增长3.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16.7%。低收入农户的生活仍处于较低水平,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一方面,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老、弱、病、残等增收困难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将虽有子女但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当地平均水平半数的农户,也纳入低保范围。另一方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深入开展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加强市、县级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丰富社会各界扶贫帮困形式。 

   3. 保持对26县扶持力度不减。 虽然淳安等26个县(市、区)集体摘掉“欠发达县”帽子,但从一季度数据看,26县中低收入农户人均现金收入绝对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仍有18个,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围绕推进26县加快发展作出的一系列决策措施,要通过完善具体的实施政策、优化帮扶资金、转变扶持方式、加强支持力度等方式,一以贯之、持续实施,不断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提高26县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省地方统计调查局二产处  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