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孝丰森林派出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报福镇汤口村有人在山上砍树。 经侦查查明:2015年5月6日至5月20日期间,嫌疑人胡某违反森林法有关规定,在审批采伐立木蓄积46立方米采伐证且已经失效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其位于杭垓镇尚梅村小地名叫“野猪岭”山上的湿地松 164株,立木蓄积共计79.7399立方米。 2015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滥伐林木被依法刑事拘留。(安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