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依法整治烟花爆竹
04.08.2015 16:42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连日来,金华市婺城区安监局邀请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对全区12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了初步评估,对不符合整改条件的零售点,将依法收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将库存的烟花爆竹退还给烟花爆竹批发公司。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市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精神,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提出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根据整治工作安排,7月3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街道)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并于8月20日前汇总上报区安监局行政许可科受理窗口。区安监局于9月5日前完成申请资料复核及经营场所现场审查,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发证工作。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4.08.20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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