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 :“四加”做好委托地税代征部分“营改增”税款工作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税制转换后该项工作征税机关、征税地点、征税环节不变,为确保国地税衔接顺畅,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绍兴市局精心组织,主动应对,稳妥推进,通过“四加”做好委托地税代征工作。
一是加速部署。 第一时间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深入交流代征基本情况,探讨相关事宜,明确委托代征范围、职责分工、票据使用、责任界定、对接科室等,提出在人员配置、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强落实的措施和建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代征工作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合作。 建立国地税业务交流QQ群,深入探讨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征管经验,共同解决代征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联合开展国地税办税人员业务培训,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和计税方法,统一“营改增”宣传和问题解答口径。安排业务骨干向地税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操作流程和常见问题解决办法,组织开展模拟训练和上岗实践,做到早安排、早学习、早准备,确保衔接顺畅。
三是加码宣传。 在国地税窗口置放代征告知宣传单和“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深入房产中介、房地产企业、社区、房管委开展“营改增”政策宣讲,全面解读第19号公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协同做好代征工作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二手房交易网站、论坛等平台,做好“营改增”相关办税政策的广而告之,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
四是加固保障。 国地税联合开展硬件设备检查和优化,落实计算机物理防护安全措施,对安全防护系统进行完善和风险评估,合力做好开票软件安装、调试、升级等工作,提高代征点安全管控。建立国地税信息互通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实现人力、硬件、技术等资源配置向“营改增”征管一线倾斜,确保代征工作开局顺利。(嵊州市局 沈盈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