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对全省银行服务业消费进行测评
09.06.2015 15:30
本文来源: 杭州网
擅自发送商业短信及设定霸王条款的行为仍存在
近期,浙江省消保委开展了银行服务业消费测评,对在绍兴市区设立网点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20家银行进行体验式测评。
测评过程中,消费维权义工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以上20家被测评银行申领20张借记卡,主要针对各银行收费情况、办卡时储户信息收集情况、向储户发送商业短消息情况,以及借记卡服务协议(章程)的霸王条款情况和银行营业网点大厅的相关工作进行总体性的调查。结果发现,部分银行存在涉嫌霸王条款条文、扩大银行自己的免责范围、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受保护权等乱象。
经过体验式调查发现,从办卡到销卡过程中,消费维权义工陆续收到了多家银行发送的商业短信,有的是同一内容多次发送,有的是商业短信夹在资金变动的通知短信中,就算用手机拨打银行某个咨询电话后,也会收到即时发回的商业短信。
对此,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去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显然,这些银行已违法。
部分银行在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在办理借记卡时,有1/3的银行的表格明确要求储户必须填写职业或收入情况,但在申办时,有的实际未填也仍能办妥。据介绍,借记卡不具有透支的功能,对于消费者的收入情况、职业情况和工作单位等情况,银行没有必要掌握。同时,部分银行还存在涉嫌霸王条款的条文,如借记卡的收费标准单方更改即有效、提前销户不退年费和短信费、扩大银行自己的免责范围、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受保护权等。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李秀秀 通讯员 马杰 编辑:高婷婷本文来源: 杭州网
09.06.20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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