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加快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职能转变

15.01.2015  13:25

  一是改革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由全面核准改变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准入管理上对外商投资探索试行国民待遇。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内容和程序进一步简化,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二是改革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对我省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均由省发改委备案,不再实行核准制。已在境外设立的中资企业在境外实施的再投资项目,如不需要境内投资主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再需要办理核准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