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义乌消防战士、消防宣传员邹宁浩在一场火灾中因公殉职,年仅30岁。
回到出事前,父亲邹能武的手机上突然弹出一条信息,是儿子邹宁浩的微信头像。老邹拿起手机,点了一下,里面却什么都没有。
老邹没敢多想,只是跟妻子何晓娟嘀咕着:“儿子发了个信息,什么内容都没有,也不知道什么事,要么你给他打个电话?”
“我们知道浩浩的脾气,工作时给他打电话,他会不高兴。往往没事的时候,他会跟我分享一些事情。”何晓娟拿着手机,心里挣扎了一番,还是决定不给儿子打电话,生怕给他添乱。
事后,邹能武夫妇才知道,儿子的手机再也无法接通——12月16日21点50分左右,邹宁浩被战友们发现倒在拍摄地点窗户边。他的手上还紧紧握着烧焦的相机,不远处,还有一台被烧成了黑炭的手机。
预感儿子出事了
过去的24小时,对邹能武夫妇来说,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
人群散去,邹能武从房门走了进来,有人递了根烟,他顺手接了过来,猛地吸了两口。
12月17日0点30分左右,已经躺下休息的邹能武夫妇,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接过电话,那头是邹宁浩所在部队的领导打来的,希望他们夫妻俩能来趟医院,车子马上就到了。
曾在火场上出生入死的老消防员邹能武明白,这么紧急的电话,意味着什么。此情此景,让老邹夫妇很容易联想起10年前邹宁浩倒在火场被救出的那一幕。
“2007年,永康市‘6·10’烟草大楼出租房火灾扑救中,浩浩冲进火场后因呼吸机氧气耗尽,倒在了火场,幸亏战友发现及时,捡回一条命。”
何晓娟至今还清晰记得,那次邹宁浩被送到医院,接到电话后他们夫妻俩马上从武义赶到了永康,看到病床上虚弱的儿子,她心疼了好一阵。通过精心调养,身体出色的邹宁浩很快出院了。
“这一次,我们有预感:儿子出事了。想过儿子在火灾中缺胳膊、缺腿,我还想,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可以治好,需要用血,我可以献血,真要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还可以养他嘛。”
带着忐忑的心情,邹能武夫妇坐上来接的车子,连夜赶到了义乌。结果,等来的却是阴阳两隔的噩耗。
何晓娟无法相信,母子一场的缘分竟这么短暂,“如果可以,我们俩抵上他一命也行……”
“最后一次和儿子通话,他提起了上月发生在义乌佛堂的火灾,他说当时拍的材料不够,觉得很内疚。”邹能武夫妇猜想,这次儿子倒在火场,可能是对自己要求太高,太苛求角度,希望能拿到更详尽的一手资料。
从未遗憾送进红门
1987年9月,邹宁浩出生,8斤,是个大胖小子。邹宁浩的出生,让邹家喜出望外。
“我们全家都有消防情结,我1982年在绍兴上虞消防大队服役,本来有机会提干,但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后来就选择了退役回乡。”
邹能武顿了顿,看了看身旁的妻子,“当时正和他妈妈处对象,他妈妈就说,‘不用遗憾,等我们生个儿子,18年后,把儿子送去当消防员’。”
一旁的何晓娟使劲地点了点头,“是我说的,当时就这么承诺给他爸的,18年后,把儿子送去当消防员。”
正是邹家的这种消防情结,邹宁浩有意无意中会接触到一些消防的知识。
邹能武接过话茬,“有一件事情印象特别深,浩浩6岁那年,当时我们夫妻俩因为手头工作忙,就把他反锁在家里,结果他用电话拨打了119,引来了旁边的消防中队,一问情况,把消防员弄得哭笑不得。我还跟消防员开玩笑,‘学会打119,以后也是当消防员的料’。”
果然,高三毕业后儿子如愿以偿当上了消防兵。
“浩浩发的第一个月工资,请战友吃了一顿饭,第二个月工资,他请我和他爸吃了肯德基,剩下的他去买了一部手机,再后来,我们就几乎没有拿过他的钱。”邹能武夫妇知道,浩浩资助了好几个贫困孩子,“有些孩子我们也去看过,对浩浩做的这件事,我们很支持。”
自从邹宁浩入伍后,一家三口再也没有在年三十吃过一顿年夜饭。明事理的邹能武夫妇是这样想的,“浩浩身边很多战友都是外地的,我和他爸爸都是鼓励他,大年三十让战友回家,让浩浩可以初五初六回来。”
何晓娟说,11年来,邹宁浩总共只用了40多天的探亲假。
“我们给了浩浩生命,也想过他会把青春献给消防事业,但从没想过他会把生命献给消防。”何晓娟哽咽着说。
欠儿子一场婚礼
去年夏天,邹能武夫妇把老家的房子精心装扮了一番,按儿子的喜好,装饰材料几乎都挑选了纯白色。
“儿子其他没什么要求,就是希望能把书房好好装饰下,他想摆放一些在部队里获得的荣誉证书。”
其实,邹能武夫妇的想法是,房子装修好,也可以把结婚的事情摆上日程了。
“我和他爸爸还去找了一个山庄,时间都定好了,计划明年5月左右,在那摆上二三十桌。浩浩说了,他希望妈妈要客气一点,不能亏待他的朋友。”
可是,积压在邹能武夫妇内心最大的一块石头,终究没能落下。
“对我们来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浩浩没能成家。”何晓娟透露,原本这个周末,她和老伴打算一起来义乌看看浩浩正在接触的那个女孩。这几天,女孩一直陪伴在他们身旁,让他们夫妻俩很感动,“女孩说,‘做不了你的儿媳,那就做你的女儿’……”
火灾原因查明
两名事故责任人被刑拘
12月18日,义乌市公安机关对“12.16”北苑街道洁康管业火灾事故调查已初步结束,2名事故责任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现查明火灾起火原因为洁康管业有限公司3号楼内车间管理人员陈某小孩玩火导致,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义乌公安消防支队战士邹宁浩在救火中英勇牺牲。
洁康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骆某擅自出租厂房,违规改变生产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导致火灾蔓延;陈某身为车间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擅自带小孩进入车间,未落实监护责任,导致小孩失控玩火,发生火灾。目前,骆某、陈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蓝震 本报通讯员 方启龙 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