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妇联积极助推市中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28.06.2016  11:28

       为了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年初,温州市妇联主席林琼就亲自率员专程登门拜会市中院领导,就建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随后,两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通知》(温中法〔2016〕)13号),要求中院和基层法院及重点的人民法庭在民事审判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三八维权周期间,全市首个“家事法庭”在市中院设立并审理了首宗“家事”案件,市妇联组织全市近20名维权干部参与该案庭审观摩活动。

        5月份,抓住温州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入选的中级法院和全省三家法院之一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的契机,市妇联与市中院组成考察组赴河南郑州和福建厦门学习两地家事审判改革的先进经验。6月,推动市中院出台了《温州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构建纠纷解决、诉调对接、机构完善、心理辅导、跟踪回访及帮扶、硬件设施和后勤保障六项机制创新和探索设立家事案件大陪审(观察团)、家事调查员、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合理调整家事案件审限管理、涉案未成人权益特殊保护、家暴案件刑民合一和举证据责任分配六项制度创新。

        目前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成立家事审判庭,平阳县法院作为省高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专门争取编制成立了全省首个家事审判庭,该家事审判庭将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并针对家事审判的特点,从审判组织、财产申报、证明标准、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