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来湖调研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

03.02.2016  09:00


1月19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等一行来湖州市调研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省妇联主席劳红武、副巡视员沈建新,湖州市副市长李上葵、市妇联主席臧学萍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德清县武康镇五四村,详细了解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情况和村妇女之家开展工作情况等,参观村文化礼堂,考察村容村貌。调研组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妇联维权工作和德清县妇联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的汇报,并与参加座谈会的县农办、县法制办、武康镇妇联、雷甸镇双溪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

2014年3月,德清县被省政府批准成为浙江省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县,2015年8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在改革进程中,市、县妇联主动跟进、深入调研、积极协调,关注德清县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推进成果。试点工作有了初步成效后,市、县妇联推动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等文件,在相关改革举措中从政策源头保障妇女土地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房所有权等,为全省城乡体制改革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谭书记在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及交流后,对湖州市及德清县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就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创新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要求。她指出,在新的形势下,要重新认识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落实;要高度重视与家庭相关的各项改革措施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妇女真切感受到共促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共享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要真正重视个案维权,以“兜底”的思维做好困难妇女维权工作,要用“精准扶贫”的理念,既做好困难妇女儿童的民生保障工作,还要重视做好精神层面的扶贫工作,让妇女群众在个案维权中感受到公平、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各级妇联组织要善于发现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实际需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情民意,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