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万,好贵的一个面子

10.03.2016  11:59

   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钱江晚报记者邵巧宏) 结婚的时候,帮哥们儿借几辆豪车去接亲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但你想过没,如果在这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这损失算谁的?

  近日,镇海法院判决了这么一起案子,最终,帮朋友借车的曹先生埋了单,一共要支付13.5万元的赔偿。

   借大奔给朋友当婚车

   车子进水维修费花了20万元

  2013年10月,曹先生的好友结婚,为给朋友撑面子,曹先生就向朋友的朋友借了辆100万元左右的奔驰S350去给朋友迎亲。热心的曹先生还自己当起了车夫。

  结婚那天,大奔开道,结婚的哥们儿赚足了面子,婚礼也是办得很是体面。但悲催的是,那天刚好台风登陆,大风大雨的,曹先生开车时隐隐觉得车子出了点状况。

  等接完亲,曹先生一看,发现车子进水、仪表盘异常。

  他只得把车开去4S店检修,但毕竟是大奔啊,这一修就修了20万元。

  维修时,曹先生也把这事告诉了自己借车的中间人和车主,当时,三人协商下来就是由曹先生垫付20万元,等保险公司理赔后,再把理赔所得还给曹先生。

   车主认为车辆修理后贬值

   不愿退回垫付的修车费

  垫付了20万元的曹先生苦等着车主理赔后可以拿回垫付款,但迟迟没有消息。

  后来他找到车主,车主却说,轿车是他借给朋友的,与曹先生无关,还有维修费和理赔款也跟曹先生无关。再说了,这车维修过,也造成了贬值。总之,车主一口咬定,这理赔款该归他,跟曹先生没有半毛钱关系。

  当时说好是垫付,现在却又各种说辞不肯退钱,20万元毕竟不是小钱,曹先生一气将车主告上了法院,要求他退回理赔款。

   造成车辆进水应承担责任

   借车人赔偿损失13.5万元

  镇海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向证人询问并向4S店调取相关证据后认为,曹先生和奔驰车主经由第三人介绍借用轿车,二人存在借用合同关系。

  大奔借用期间,曹先生明知是台风天气,还驾驶车子造成发动机浸水,应承担过错责任。

  但是,曹先生已经主动承担了维修责任并垫付了全额维修费,在此情况下奔驰车主又额外获得了大额的理赔款,有失公平。

  综合考虑轿车的购买时间、购车价格,以及事故发生时已经行驶了10万公里,法院认为车主应返还部分维修费给曹先生。

  最终,法院裁定车主返还曹先生6.5万元。也就是说,曹先生为给朋友撑门面,花了13.5万元的代价。

  本是好心帮朋友,却不想造成自己那么大的损失,办案法官建议,借用婚车虽是常情但应谨慎,尤其是借用高档轿车。最好直接向实际车主借用,在借用之前一起检查车辆的性能,使用过程中应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毁维修的,应及时告知车主并沟通好维修费用及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版权声明

凡注有衢州日报、衢州晚报、掌上衢州或衢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独家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为"衢报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