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认真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推进责任清单落实

29.12.2014  11:22

 

建设好“四张清单一张网”是我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之一。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按照省政府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的通知》要求,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冯波声主任对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朱恒福副主任进行专题部署,认真开展了编制责任清单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处室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整合归纳,人事处反复与省编委办沟通联系,及时答复询问,我委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全面清理了我委职责事项,报经省政府决定,于10月底在省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外正式发布。我委主要职责8项,具体工作事项116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项,已纳入责任清单。

这份“省国资委责任清单”是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化和细化,是规范我委与省属企业的关系,推进依法监管、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法规性依据。按照责任清单规定的职责范围,处理好与企业,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该做的必须做”、“要做好的必须做好”、“该管的必须管到位”,努力改进和优化行权履职的方式方法,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