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认真抓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08.07.2016  20:09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丽水市在学习领会、政策宣传、规范操作上下足功夫,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由于新政策调整,上半年民族成份变更人数为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一是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市民宗局专门就《办法》进行全文学习,并对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编写的《办法》政策解读进行认真学习。结合省民宗委、省公安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办法》通知,通过向上级部门咨询沟通、同事相互学习讨论等方式,将政策规定学深学透,准确把握《办法》各项规定要求。

二是搭建平台,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做好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提示》,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联合公安、教育、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特别是做好中小学校宣传,及时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传达给学生和广大市民。同时,在丽水统战网、信息工作简报上相继转载《办法》,丽水统战微信公众号(由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共同主办)积极策划配合开展《办法》宣传。市民宗局还联合丽水日报社,在本地《处州晚报》等主流媒体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是规范操作,强化服务。为切实做好《办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工作,民族部门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运行。市民宗局按照市政府“互联网+政务”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公布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条件、办理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设计制作新版《少数民族成份变更申请审批表》,对办理民族成份变更流程进行优化整合,方便群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