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打好三套组合拳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近年来,慈溪市切实加大土地利用管理力度,积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市每年均超额完成宁波下达的考核任务,在2013年全省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排行榜”上,以88.22分居宁波各县(市)区首位,名列全省各县(市)区第4位;在2015年度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位居宁波第一;近五年来总供地率76.58%,居宁波首位。在2016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创建节约集约示范省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现场会上,该市出台的历史遗留用地再开发政策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的通报肯定。
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开发利用。
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配套建设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对边角地简化审批程序,对前期工作不到位或征地补偿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报批手续,对无法推进的农转用项目,推动调整为停车场、体育运动场、休闲公园、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公益民生项目供地;同时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合理确定弹性出让年限,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2015年以来该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732亩。
二、分类施策,全面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利用。
全面排查分析1999年以来已供土地应开工而未开工及应竣工而尚未竣工的项目,通过进一步细化各项量化指标,及时分解工作任务,逐宗落实消化清理方案,主动协调服务,切实加大供而未用土地的清理力度。2015年至今共消化利用供而未用土地8983亩。同时,狠抓54宗专项督察及审计转送发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至2015年底,54宗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完毕(除8宗司法查封)。另2016年已处置及查封闲置土地18宗531亩,其中已动工14宗338亩、司法查封3宗41亩、已退地1宗152亩,有效规范了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合法合理利用。
三、主动作为,全方位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更新低效用地数据库,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根据地块实际采取鼓励自行改造升级、政府收回后纳入储备或出让、政府引导分割转让等措施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2015年该市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242亩,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同时,该市还出台了《关于明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慈政办发[2015]123号),对多种历史遗留用地违法用地情况给出了不同处理方式,严格限定再开发范围和对象,共甄别出符合低效用地再开发条件的违法用地244宗,总面积1966亩,为城镇化建设与发展提供土地提供了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