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黑心老板把陈奶当新奶 半年卖25万瓶

24.11.2015  12:37

  经销商退回的没卖出的早餐奶,他们抹去瓶上生产日期,打印新的后又出售。半年左右时间,二次销售251454瓶。昨天,温州瑞安市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早餐奶二次销售案。

  昨天在庭审现场,涉案8人,除一人因身患疾病无法到庭,其余7人均到庭。

  据指控,2014年2月18日,徐某、梁某等人承包了瑞安市绿惠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配置型早餐奶和常温奶。之后,罗某等人陆续入股。

  徐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早餐奶销售。梁某则主要负责常温奶的销售,也有负责联系乐清虹桥的早餐奶经销商并按业绩提成。

  2014年9月至今年2月3日,瑞安市绿惠饮料有限公司将生产的早餐奶,以0.76-1元/瓶的价格销往瑞安市、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和台州市楚门等地的经销商。经销商将没有销售出去的早餐奶原价退给瑞安市绿惠饮料有限公司。

  为节省成本,徐某等人雇佣工人,用香蕉水擦拭被退回的早餐奶的生产日期,并重新打印生产日期,再以0.76~1元/瓶的价格进行二次销售。

  在此期间,各地经销商共退回254269瓶早餐奶,其中251454瓶早餐奶重新销售。涉案8人中,有包括徐某、梁某和罗某在内的6人,销售金额均在22万元以上,另有2人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

  后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瑞安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在瑞安市绿惠饮料有限公司的厂区车间门口,发现工人用香蕉水擦拭奶瓶上的生产日期,并当场查获已被擦掉生产日期的早餐奶84瓶。

  公诉机关认为,瑞安市绿惠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不合格产品(蛋白质含量及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冒充合格产品,徐某等人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对话

  徐某说:“本来应该是没有回收的,但市场竞争太大,货不好卖了。”他认为,早餐奶回收后重新销售,间隔在一周之内,别人也喝不出来。

  “我的早餐奶是配置型常温奶,国家标准都是保质期六个月的。”徐某说。

  公诉人问:“早餐奶瓶上保质期为什么写5天?”

  徐某答:“我原来承包过来是这样的。”

  公诉人问:“你说的保质期六十天是参照常温奶?”

  徐某说:“是的。”

  公诉人追问:“所以,实际上不是早餐奶的标准?”

  徐某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