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举报遭官员强奸事件疑存诬告情节

17.12.2015  17:39
  连日来,一条名为《举报阜阳开发区陈庄社区书记刘建“强奸”女子 逍遥法外》的网帖热传,举报人质疑刘建迟迟未被绳之以法。记者了解到,此案另有隐情,举报人赵某亦涉嫌伙同男友诬告陷害刘建,目前司法机关正彻查这起复杂的“案中案”。     举报人在网帖中声称,今年4月她因办理居住证,去找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陈庄社区书记刘建开具证明,却于4月30日被刘建在车中强奸。她报案后刘建被公安局拘留,但“又被放出来了”,至今仍逍遥法外,使她身心受到沉重打击。     网帖受到众多网民关注。但随后,网上又出现一个《心计女子设计诬告陷害清官社区书记“强奸”》的帖子,称此案纯属诬告,举报女子赵某系与代某对刘建进行构陷,赵某、代某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并取保候审。并贴出一张署名“代文峰”,承认“对刘建诬告陷害”的承诺书。     一方称被强奸,一方称系诬告陷害,为了解真实情况,记者联系办案机关获悉,这是一起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中案”。     警方介绍,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公安分局4月30日接到赵某报案后,于5月1日立案侦查,并将嫌疑人刘建刑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发现,赵某同其男朋友代某在该案中存有隐情。     经查,代某与刘建系亲戚关系。2013年4月,代某的哥哥与刘建因竞争陈庄社区书记岗位发生矛盾,代某的哥哥将刘建打成重伤,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刘建120万元。事后,代某认为刘建当选书记后经常无故刁难其家人,欲对其进行报复。     在2015年4月30日案发前,代某与女友赵某预谋,由赵某勾引刘建,意图对刘建以强奸诬告陷害。上述情况,二人在公安机关调查时均予以承认。     记者了解到,5月颍州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对刘建提请批捕,6月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代某、赵某提请批捕,均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原因作出不予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11月颍州公安分局再次提请对刘建批准逮捕,颍州区检察院再次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第一次提请对刘建批准逮捕,我们审查认为关键证据不全,要求退回补充侦查。”颍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他们分析认为“强奸”和“诬告陷害”两个案件紧密相连,一个没有查清会影响对另一个的认定,且当时刘建出具了一个“原谅对方诬告陷害”的《谅解书》,故经综合考虑对代某、赵某也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至于第二次为何再次对刘建作出不批捕决定,这位负责人介绍,第二次双方提交的证言均发生了变化,其中代某、赵某推翻了之前“色诱”的供词。“两次证言前后不一致,难以确认哪个是真的,因此再次退回,待彻查消除存疑后再处理。”他说。     公安机关亦介绍,在后续侦查中,代某、赵某二人又辩称前期虽有预谋、诬告陷害的行为但后期予以终止。对二人的辩解,正进一步核实中,待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处理。     12月16日,网上传出“被社区书记强奸的女子自杀,在阜阳市肿瘤医院抢救”的消息。据阜阳市公安机关到医院了解,赵某因网上报道压力大服下安眠药,经医院洗胃后脱离危险,现已离开医院。(记者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