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再次修订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并正式印发。此次修订,一是明确了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金,完善了奖项的完整性,进一步增强获奖组织荣誉感;二是针对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调整了“审查表决”中入选投票数比例,调动各类组织参评积极性,发挥省奖标杆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