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宫斗”焦点:未分配利润

08.01.2015  08:51

    内蒙君正与蚂蚁金服股权之争升级

    在外人的眼里,傍上阿里的余额宝,无疑是捧到了只大“金蛋”,天弘基金也正是因为余额宝,“屌丝”逆袭成了“高富帅”,去年以5897.97亿元的规模蝉联国内最大基金公司。不过,作为天弘基金的原二股东,上市公司内蒙君正的做法却让许多人看不懂,原先说好的区区6943万元增资额不出,却要砸45.04亿元争夺华泰保险15.3%股权。难道内蒙君正真的愿意放弃余额宝这只金蛋?

    昨天,内蒙君正发布公告,股票同时复牌,内蒙君正也与蚂蚁金服打起了口水仗。

    称国有资产需重新评估

    内蒙君正不出钱还想做老二

    对于蚂蚁金服的状告,内蒙君正昨天公告中称,一是因为对天弘基金原有的未分配利润归属存在争议,内蒙君正认为,应按照原有的股东结构,即以36%的比例获得利润分配,依据是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的《增资扩股方案》。二是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在2014年6月30日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内蒙君正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部门的书面文件。内蒙君正认为天弘基金现有股东结构没有变化,天津信托作为大股东持有48%股份,内蒙君正持有36%股份,另一股东芜湖高新投资持有16%股份。天弘基金及全体股东立场一致,而是蚂蚁金服单独对内蒙君正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内蒙君正的公告,蚂蚁金服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驳斥。针对未分配利润的归属,蚂蚁金服称,各方在2014年1月20日正式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天弘基金公司向投资方承诺并同意,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事先书面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由于天弘基金历史上的连续亏损,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程序,蚂蚁金服表示,2013年12月,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已经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天津市国资委出具了书面批复。另外,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增资扩股、履行协议这么严肃的事项,我们十分不理解拒绝履约的理由为何是一个口头通知。”蚂蚁金服在回应中说。关于股东结构的问题,蚂蚁金服明确回应,2014年6月27日,蚂蚁金服在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并取得了《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蚂蚁金服已经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除了内蒙君正,协议的其他各方均已履行了出资义务。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朱银玲 王燕平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