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跨县执法让林业案件案结事了

26.04.2021  15:14

  4月23日上午,天台县平桥自然资源所副所长陈伟等人到新昌县回山镇红联村屯坑自然村,依法执行一起林业处罚案件。这是咋回事?

  天台县与新昌县接壤,三州乡与回山镇毗邻。三州乡山高林密,肥沃的火山灰土壤,为茶树生长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家住屯坑的王某某一时心动,私下租用了三州乡石岭村柿树湾自然村条下湾的一处山林种植茶叶。未经批准,她擅自采伐了58株阔叶林,折合材积0.68立方米。天台县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应按滥伐林木予以处罚:一是罚款1012元整; 二是责令补种树木58株,种植两年生苗以上的乔木,种植时间在2021年5月30日前,秋后成活率在85%以上。

  获悉处罚决定,王某某一时有点想不通,同时也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山高路远,鞭长莫及,拖一拖就会不了了之。谁知道陈伟等人跨县执法,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一进门,陈伟等人立即亮明身份,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解说。王某某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签字认罚。正当她为如何缴罚款犯愁时,只见陈伟拿出了一张二维码,叫她扫一扫,即可远程付款。来回往返新昌、天台的麻烦烟消云散,王某某的罚款一键敲定。时近中午,25公里多的山路,一弯接一弯,一拐连一拐。陈伟等人虽然肚子咕咕叫,但跨县执法的喜悦溢于言表。

  今年以来,天台县林业局把林业积案清理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落实,不管路程远近,都要见事见人,确保案结事了,不留尾巴。该局通过公告催、通知寄、电话打、朋友劝、上门办等措施,督促违法当事人主动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法律权威,守住资源红线。截至4月25日,包括王某某等2件跨县案件在内,该局历年遗留的38件林业积案已基本执行完毕。

(天台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