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树立旅游“一号标准”
31.07.2015 18:35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是规划谋旅。赋予旅游部门在项目规划审查上的“一票否决”权。坚持以“小县大城”战略规划为统领,定位天台为文化旅游城市,以打造“佛宗道源地、心灵瑜伽园、品质天台城”为目标,启动《天台县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北部统筹区规划》和《西部统筹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把旅游产业融入县域整体发展的综合布局,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多规合一”,突出旅游产业定位,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农林、环保、交通运输、水利、文化等各产业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要。
二是政策扶旅。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原先每年1500万元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通过以贴息、奖励等形式对旅游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补助,撬动百亿元社会资本流向天台旅游产业。加大旅游用地支持,对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旅游集聚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配套建设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已争取列入“浙江省坡地村镇用地试点县”,推进旅游小镇建设。加大人才支持,出台《乡土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导游人才培养奖励办法》,对优秀导游人才实施政府津贴。
三是考核促旅。推出个性考核办法,突出旅游在区域转型发展中的地位和特色,对主打旅游牌的乡镇,不考工业。将旅游项目的完成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督促推进项目。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和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天台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31.07.201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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