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四化”助推建筑业发展

14.07.2015  20:57
  为贯彻落实上级推进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创新思路,在今年6月底出台建筑业“三简化一强化”政策,通过进一步简化招标管理、施工许可、办事流程、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营造一个开放和谐的市场环境。
  一是简化招标管理。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自主决定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并组织交易活动;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邀请招标;国有投资或控股的需公开招标项目,应积极引入信用评价体系,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突出科学择优、公平公正。
  二是简化施工许可。天台县域范围内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3万㎡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10万㎡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经确认的建筑定位图和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的,先予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础开挖前建设单位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是简化办事流程。先予办理桩基施工手续的项目在建设单位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提交建筑定位图后,行政审批科、各建规所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确认盖章;取消外地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企业的登记手续。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完善服务机制,改善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审批代办制度”;主动联系并上门服务企业,1至6月份共上门走访服务企业12次,帮助解决难题15个;并严肃查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作风、效能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