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上半年查处网络违法案较去年全年增长318%

25.07.2017  16:01

今年以来,天台县局立足当地产业特色,紧扣社会消费热点,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已办结网络违法案件92件,较去年全年增长318%,其中罚没款超过1万元的大案48件,位居全市前列。

一是内建外引,信息共享。完善科所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确定网络定向监测人员、系统分析员、专业会商员名单,对基层所、分局监测员采取日通报制,提高在线监测工作水平,加强非现场执法能力,培育和构建专业的定向监测队伍,目前,全局各基层所(分局)已实现网络监测员全覆盖,为网络定向监测工作平台上线运行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拓宽信息来源,加强与天台县网商协会、天台汽车用品协会等民间组织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体系。

二是与时俱进,多维监测。积极探索推动在线监测工作,将监测范围由PC端向移动端、微信端拓展。今年上半年,针对网络金融违法、虚假宣传、利用微商、营销号销售假劣商品等行为,对热门的微商、公众号、朋友圈营销现象进行专项监测活动。通过主动监测及群众反馈等多种途径,期间共监测微信号、公众号、营销号22个,发现问题3个。5月份,通过日常监测发现一条美食节活动广告推送中有涉及民族歧视的内容和部分涉嫌虚假的内容,这条广告已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转发量很大,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是天台县首次查获含有民族歧视内容案件,已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核查建库,规范经营。着手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库,分产业、分地域、对全县网商进行全面滚动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网商的开业时间,经营状况、营业执照公开情况、处罚信息等,核查完后将信息录入信息库,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并导入移动执法终端,为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打好基础。同时,结合企业年报工作,检查网络经营者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以及公开的信息与注册登记数据是否一致,督促网络经营者履行亮照法定义务,截至目前已检查辖区内建档网站2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