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一男子深夜“锻炼”:扫街盗窃7次终被抓
中新网浙江新闻12月11日电(见习记者 范宇斌 通讯员 杨日龙)白天没时间锻炼,很多人选择在晚饭后健身。12月11日,记者从浙江省天台县公安局获悉,天台男子盛某时常在深夜出门“溜达”,和别人锻炼身体不同,他却在街上随意拉拽停在路边的车门,凭着这种方式屡次偷窃得手。12月10日,天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盛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11月25日,天台警方接到一起群众报警,称其车内的财物被盗。民警在现场得知,当天凌晨2时许,贾某将轿车停在自家后门边,几个小时后返回车内时,发现放在车内储物箱里的2000余元被盗。
就在民警对案件进行侦查中,接下来的几天,警方又接连接到两起类似案件报警。通过走访了解,报警人都是凌晨时候将车辆停在路边,因大意没有锁上车门,导致财物被盗。民警对此类案件进行串并侦查。
经大量信息排查,警方发现有一名深夜“健身走”的男子形迹可疑。该男子在行走中,习惯伸手去拉停在路边车辆的门把手。通过比对,民警锁定了该嫌疑人为34岁的本地人盛某。
据悉,从2001年开始,盛某因盗窃先后七次被判刑,今年上半年刑满释放。经追查,警方掌握了盛某的活动轨迹后,于12月10日在天台城区某宾馆将正在房间内睡觉的盛某抓获。
盛某交代,他上半年出狱后,整天无所事事。有一次在路上行走时,随意拉了一下停在路边车辆的车门,竟发现车门没有上锁,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由于当时是白天,加上路上行人太多,没敢下手。
为便于作案,盛某白天休息,深夜出门到人少的路上去“扫街”,看似像一个“健身走”爱好者。实则一路上不停地奔走,发现没有上锁的车门就进入车内盗窃。
经查实,盛某在一个多月里,以“健身走”拉车门的方式作案7起,盗窃的物品有现金、香烟、手机等。12月11日,盛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停车时最好将车辆停在有人看管或封闭的场所,即便是零钱、旧手机等也应随身带走。停车后试着拉一下车门,确认车辆已经上锁和关好车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