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元就能买到“清明上河图”?——小心电视购物陷阱,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近日,椒江武先生看见电视上正在推销一套传世名品,价值18800元,现在只卖1980元,里面还有“清明上河图”。天上掉馅饼的事,武先生岂会放过,可是货到之后,武先生傻了眼。日前,台州椒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鉴于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所以武先生的1980元钱目前已被快递公司冻结,不久可返回给武先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新型购物方式购买商品,已成了很多市民的消费习惯。近日,武先生在一电视购物栏目中看到销售人员正在推广一套传世名品,价值18800元,全球只限量发行2万套,里面不仅有清明上河图、兰亭序、富春山居图三大“名画”,还赠送9枚纪念银条和9枚纪念金条,现在只需要1980元。
武先生看着心动不已,就专门打电话订购了一套传世名画,销售人员答应他货到付款,并且承诺可以无理由退货。可是,等送货员送货上门,武先生付完款打开后却看傻了眼。所谓的三大名画就是普通的布艺印刷品,而且上面还有褶皱和空白瑕疵,赠送的金币上还生了锈。
武先生随即打电话给售后人员要求退货,没说几句对方就挂断电话,而且再也不接听他的电话。
听说了武先生的遭遇后,台州椒江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小何赶紧帮武先生联系快递公司将货款先行冻结,再以买家的身份联系到了该商品的销售人员。电话中,销售人员也刻意强调了可以无理由退货,但一听说真是退货,马上转变了态度。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电视购物的商品投诉行为应由广告发布地或者商品所在地的消保部门处理。”小何说。
小何提醒广大市民,虽然新《消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在保证商品完好无损的前提下,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在购物的过程中,消费者自身应当擦亮眼睛,详细了解产品,购买后要索取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椒江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