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2个月用掉2700吨水?天价水费引发官司
25.03.2015 10:11
本文来源: 法院
余先生承租了郑女士的一套出租房用来做典当生意,双方约定水电费等由余先生承担。余先生说,他接到水费通知单后吓了一跳,2个月的用水量高达2700吨,水费要1万余元,“我平时也就抹抹桌子、拖拖地,连洗衣做饭都没有,怎么会用了那么多水?”
房东郑女士对此也很吃惊,她委托自来水公司对水表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自来水公司多次催缴水费无果后,将水表拆除,影响了房屋的正常用水需求。不得已,郑女士只好自己缴纳了1万多元的水费。此后,郑女士多次找余先生协商水费的承担问题,都不欢而散。最终郑女士一纸诉状将余先生告至法院。
承办法官到自来水公司调查发现,这套房屋即使是24小时不间断且水流量开至最大的情况下,每天产生的用水量也仅为38吨左右,2个月时间也达不到水表显示的用水量2700吨。另外,法官到郑女士的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并没有发现有漏水,房屋3年内的用水清单也没有显示异常。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用水量超过了2个月的最大用水量,且余先生所经营的业务根本无需用如此多的水,水表显示的用水量明显不合常理,两方都不能说明用水量“爆表”的原因。在此情形下,郑女士不能证明余先生存在超常规大量用水的情况,让余先生承担全部的水费显失公平。依据常理,法院酌定这2个月的用水量为事发前房屋的平均用水量,考虑到余先生愿意承担30%的水费,这笔费用远大于之前的平均用水量,最终法院判决余先生向郑女士支付30%的水费。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2个月能用掉2700吨水?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测试研究院流量所陈副所长表示,有2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抄表员的疏漏,“打个比方,抄表员抄了几次水表后就再也没来抄,而是根据经验判断,填了几个数字。但几年后,他突然到实地去抄表,把实际数字抄了上去,从而造成了误差”。另一种可能是水管中进了石头或其他物件,会造成水管流速过快,从而造成水表读数发生变化,但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
本文来源: 法院
25.03.2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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