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位”缩水成“小车位” 开发商退款4万元

10.04.2017  16:19

  近日,喜迁新居的潘先生发现原本属于自家车位的地方竟按有两个车位锁,30余平米的大车位竟摇身一变为20平米不到的小车位,一头雾水的潘先生找房开公司说理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来到了永嘉县市场监管局瓯北分局进行消费维权。
  潘先生称自己2012年购房时为方便停车,特地精挑细选了一个单独编号为130的“大车位”,当场便支付了17万元,谁知交付时发现房开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车位被划分为两个编号为130号和939号的小车位,并早已将其中一车位售卖给另一住户。潘先生说,新闻报道看多了,可怎么都没想到会真实的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今开发商交付车位的实际面积为合约面积的三分之二都不到,要求退还17万元费用又遭房开拒绝,潘先生表示很闹心。
  接到投诉后,办案人员立即跟随潘先生来到了车位地点进行了拍照和测量,并备份了车位合同。开发商负责人表明,由于130边上存在一小块公共位置,可由开发商自行裁决使用,在潘先生签订的合约中也有标注,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无法全额退还17万元。潘先生说,虽公共位置可由开发商自行裁决使用,但多划车库行为已严重影响到自身利益,并确实存在车位面积缩水事实。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第七章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交付的车位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明显不符,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给予消费者一定的损失赔偿。由于车位划分已久并暂时无条件相符的空缺车位,故开发商表示愿意退还潘先生多付的4万元车位费,此事到此才算圆满解决。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近年随着购房热潮的兴起,车位缩水问题屡屡曝光,购房签约时应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反复确认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确遇此类事件,请及时拨打12315,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