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实践 鼓励创新

13.02.2015  10:19
——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记者:浙江法院的网拍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有哪些经验可循?

  齐奇:司法网拍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最根本的是忠实践行了“依法、公开、为民”的理念,在实践中实事求是地适时调整工作格局。

  在网拍前期准备和试点摸索阶段,网拍工作主要由对外委托管理部门承担,充分发挥了其熟悉拍卖程序的业务优势。在网拍全面铺开的过程中,浙江高院敏锐地觉察到,执行机构作为涉讼财产处置的中心部门,对网拍工作起着关键作用,遂在全省法院建立了以执行局为主、对外委托管理部门配合的网拍工作格局,把网拍的决定权落实到了执行机构,并把执行局确定为网拍工作责任部门。该工作格局形成后,浙江法院的网拍率呈逐月大幅上升趋势,最终实现了网拍工作常态化。

  记者:为推进改革,高院有哪些督促机制?

  齐奇:一是建立了委托拍卖审批制度,规定能上网拍卖的涉讼财产一律网拍。采取委托拍卖的需说明理由,报分管副院长审批。二是将网拍工作纳入执行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开发评估拍卖案件管理系统,采集各法院委托拍卖和网络拍卖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其网拍率、网拍成交率、网拍成交额占比等关键数据,每月予以印发,使各级法院看清自己的网拍工作在全省的位置。对网拍工作明显落后的法院,浙江高院领导亲自批示予以督促。

  记者:面对网拍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高院采取什么态度?

  齐奇:在网拍工作推进过程中,浙江各地法院对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行先试,高院总体上是大胆实践鼓励创新,各地也获取宝贵的实践经验。如温州中院和鹿城区法院在房管部门的支持下,首创网拍房产产权和抵押预告登记制度,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有效破解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提高了网拍房产的成交率。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对有的不法中介利用司法网拍牟利、撕毁法院封条带人看房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有效遏止了此类违法现象。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局设立网拍工作室,由2人专职全程负责网拍工作,职责包括网拍收案核查、移交委托评估、送达评估报告、制作和发布拍卖公告、解答咨询指导看样、起草成交裁定、现场交付拍品等各项工作,实现了“五统一”,即拍品调查标准统一、网拍处置前置条件统一、拍卖公告标准统一、咨询解答口径统一、处置程序统一,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的网拍工作机制。有些法院根据地域特色,开展商业股权、海域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特殊拍品的网拍实践,不断拓展拍品范围。浙江高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推动了网拍工作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