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定位 分片包干 现场督导 浙江象山 55个“大棚房”问题整改到位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浙江省象山县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精准把握工作要求,严格标准,深入排查,彻底整改。截至3月上旬,该县55个“大棚房”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其中全部拆除复垦复耕20处16.72亩,部分拆除整改35处复耕43.64亩,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28.47亩。
为顺利推动“大棚房”整改工作,该县建立县级抓总、镇乡(街道)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成立县级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小组,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工作制,由县委书记牵头,36名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联系18个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领导分片包干联系行政村和部分重点企业,做到每个领导每周至少1次现场指导督促,并建立排查、认定验收、整改督察、纪检监察4个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
按照“逢农业园区必进必查、逢大棚必进必查、逢设施用地必进必查”的要求,该县重点对近6年各类审核备案过的设施农用地项目、近5年各类卫片上图设施农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地类为设施农用地项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历年例行督察设施农用地问题项目、“十二五”期间省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等6类问题进行排查,累计排查农业设施6510个、涉及耕地1.15万亩。
对排查、核实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确定时间表、作战图,严格做到“一宗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卷档案”,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治任务。根据排查上报及核实情况,共发现“大棚房”项目42个、问题55个。
象山县实行“每日进度一上报、两日工作一会商、每周进度一通报”制度。县纪委、监委专门组成2个督查小组,跟随县“大棚房”工作专班深入基层督查整改工作,通报整改不到位问题7个,提醒约谈9人次,并督促各地紧扣时间节点,严把整治标准,在县纪委、监委的高压问责态势下,已圆满完成该阶段整治任务。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