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虚假陈述案三月开庭

24.02.2017  22:34

商报讯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他代理的第一批、第二批股民诉大智慧案将于3月23日、28日在上海一中院开庭。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处罚公布后,厉健律师率先代理首批30位股民起诉大智慧,索赔金额2000万元。大智慧提出管辖异议,上海一中院、上海高院先后驳回其管辖异议。

目前,我们已经代理四批股民起诉大智慧,正在准备开庭和第五批起诉材料,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切勿错过索赔”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股民,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2015年5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958118283进行相关咨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