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草案)》

26.06.2018  11:40

  近日,《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是该市的瑰宝,是森林资源之精华。它不仅是一种自然遗存,更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化,蕴藏着财富。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分布在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的12个乡镇59个村,面积402平方公里,区域内有树龄百年以上的古香榧树7.2万余株,千年以上的4500株;被有关专家高度赞誉:是我国古代果树大规模嫁接技术应用难得的例证,是罕见的古代良种选育与嫁接技术的“活化石”,是会稽山农业文明的代表作。2013年5月,作为全球首个以山地经济林果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利用系统,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先后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13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办法》,对于加强古香榧群的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不能满足当前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保护力度,增加制度供给,为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对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进行立法保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香榧产业传承发展的意见》(绍政办发〔2016〕71号)提出了要“加快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工作立法进程”,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香榧产业发展和古香榧群保护情况的视察意见》(市人大〔2017〕42号)提出了“加快立法进程”的意见。2018年2月28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将《规定》列为今年初次审议项目。市委主要领导对《规定》立法起草工作予以专门批示。市政府主要及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题研究《规定》立法相关工作的会议。

  2018年3月,立法交办会后,市林业局制定了调研起草工作方案,组建起草团队,整理基础资料,开展立法调研。针对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立法调研起草组进行专题研究,从保护对象、管理体制、分级保护、动态管理、标志标识、养护人职责、农业投入品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草拟了立法条款,之后,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顺利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修改。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对《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草案)》进行审议。(绍兴市林业局)